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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錫祥代“檢察總長”吳宗憲:賴掌控檢察官?

2026-05-08 16:14:18
府派代理“檢察總長”,藍委吳宗憲表示,這是把“國會”同意權當塑膠,把整個檢察體系當成遂行政治目的的工具。(照片:吳宗憲臉書)
  中評社台北5月8日電/“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於7日屆滿,賴清德提名“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擔任“檢察總長”,“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投票表決未過關。“總統府”7日正式發函,指派徐錫祥自8日起代理“檢察總長”,行使相關職權。對此,曾任檢察官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宜蘭縣長參選人吳宗憲8日在臉書發文,這是把“國會”同意權當塑膠(指無視“國會”)?他並指出,府方硬推徐錫祥代理總長,有四大爭議,司法防線面臨最大危機,賴是否想要指揮、掌控全台1400多位檢察官?

  現任“最高檢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5月7日屆滿,賴清德3月13日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提名徐錫祥為“檢察總長”,並咨請“立院”行使同意權。“立法院”5月5日進行記名投票表決,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質疑徐錫祥“政檢兩棲”,挾人數優勢予以否決。賴清德對此結果深表遺憾;為避免影響該署業務運作,府7日正式發函,指派徐錫祥自8日起代理“檢察總長”,行使相關職權。

  吳宗憲指出,府的一紙函令,宣告了執政黨對司法獨立的徹底踐踏,在“立法院”依法否決“檢察總長”人事案後,府竟然繞過“國會”,直接下令讓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這個人事案,不是只討論個人,而是誰有資格指揮、掌控全台1400多位檢察官?

  吳宗憲表示,第一,這是一把指揮1400名檢察官的尚方寶劍,“檢察總長”是全台檢察體系的指揮中樞。依法可以指揮監督全台檢察官,必要時還能介入、移轉檢察事務,更關鍵的是“查賄”!以過去幾次地方選舉為例,全台地檢署一年可以受理數千件賄選情資,分案數以千計,起訴案件也有數十件到上百件,人數破百;檢方常自誇“羈押多少人、起訴多少件”,這些都是在“檢察總長”與“法務部”定調下,形成一整套查賄績效指標,所以問題從來不是他會不會親手辦每一案,而是他有沒有能力影響全台重大案件與查賄的“資源配置和強度”。答案很清楚:有。把這個位子交給一個被“國會”否決、卻靠行政權硬推的人手上,未來的查賄標準,到底是聽法院的,還是聽府方的?
 
  吳宗憲說,第二,2024大選,狂查“赴陸旅遊”就是警訊,據“法務部”統計(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違反滲透法及選罷法案件中不起訴處分高達416人、近8成案件最後是“不起訴或無罪”,這樣“上面定調、下面猛辦”查賄/查介選模式,如果再配上一個政治色彩濃厚、又剛被“國會”否決、卻靠行政權硬推代理的“檢察總長”,不免令人質疑:檢察權會變成砍殺政敵的工具?

  另外,吳宗憲指出,第三點為“國安一體”的思維,絕不能凌駕“司法獨立”,徐錫祥最大的爭議,在於他擔任過“國安局”副局長,有著濃厚“國安”背景;如果讓習慣“國安”思維的人代理總長,未來查賄選、查政治人物,他到底是獨立做決定,還是天天跟高層彙報?
 
  吳宗憲表示,第四,為了安插自己人,連“法務部”的“代理慣例”都要打破,目前“最高檢”最資深的主任檢察官並非徐錫祥。為什麼府方硬要跳過體制、踐踏慣例,執意把被“國會”否決的徐錫祥推上大位?這已經不只是人事安排,而是實實在在的政治布局。

  最後,吳宗憲質疑,整套人事案看下來,說穿了,執政黨要的根本不是一個經“國會”同意、具備民主正當性的“檢察總長”;他們要的,是一個就算被“國會”否決,還是可以無視體制、照樣硬插上去的“自己人”。這不是依法行政,這是把“國會”同意權當塑膠,把整個檢察體系當成遂行政治目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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