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汪毅夫(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8月5日電/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汪毅夫近日撰文回顾1949年以來的台灣地方政治史,指出台灣問題既包括歷史遺留問題,還包括新發生的問題,其中之一是制度問題、是“民主台灣”的制度問題。全文如下:
在我看來,1949年以來的台灣地方政治史有兩個自然段落,即自然形成的兩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從1949年12月到1988年1月的兩蔣時期,這個時期同台灣戒嚴時期(1949年5月14日——1987年7月15日)基本重合;第二個時期是1988年1月至今的李登輝陰影籠罩的時期,李登輝及其追隨者有時在藍營、有時在綠營,有的在藍營、有的在綠營,李登輝的陰影或者說李登輝的影響力一直都在。
從1949年以來的台灣地方政治史看,台灣問題包括歷史遺留的問題,還包括新發生的問題。新發生的問題之一是制度問題、是“民主台灣”的制度問題。
1946年8月,蔣介石說:“我們在抗戰以前,對於奸匪(按,污指中國共產黨)是基於國法的立場,本著政府的責任,明令討伐的”,“我們現在對付奸黨(按,指中國共產黨)就必須用他自己的方法打擊他自己。他既然不敢公然叛變,而用‘不宣而戰’的方式來攻擊我們,那我們就要用‘不宣而戰’的方式來回擊他。因為用這樣的方式,可以使得許多不明了中國國情的友邦人士,祛除一種不必要的疑慮,不至於以為我們剿匪是要繼續一黨專政,而不肯容納其他的黨派,實行民主政治”。
蔣介石說這番話的時候,心裡已經起意要做涉及政黨的“民主政治”即政黨政治。以“剿滅”中國共產黨為前提的“民主政治”當然是“不肯容納其他黨派”的假民主,而“不宣而戰”的“剿匪”引發的當然是內戰,是中國的全面內戰。從1930年12月到1933年2月,蔣介石調集軍隊主力對中國共產黨創建的紅色根據地發動了四次大規模的軍事“圍剿”,均以失敗告終。1933年10月,蔣介石調集100萬軍隊,發動第五次反共大“圍剿”,結果卻是中共的第五次反“圍剿”鬥爭失利。抗戰以後,蔣介石破壞國共和談,發動內戰。可以說,蔣介石發動的內戰最初就是國民黨的第六次反共大“圍剿”。
蔣介石始料未及的是,內戰情勢很快發生置他於潰敗窘境的逆轉。蔣經國晚年回憶說:“回想民國三十八年,總裁(蔣介石)準備重新調整戰略部署,當時曾提出三個方案,其一是轉進到西康,其二是撤退至海南,其三是播遷到台灣。最後總裁在定海一次重要軍事會議上,選擇了第三方案,播遷台灣”。這是台灣地方政治史上兩蔣時期的開始。兩蔣在台灣一方面繼續“剿共”,殘酷鎮壓中國共產黨在台灣的地下組織和人員,另一方面開始實行其“民主政治”的第一步“民主選舉”:縣、市長,鄉、鎮長,村、裡長,省、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都由人民選舉產生”。
然而,從各項選舉勝出的“黨外人士”(即非國民黨人士)的人數和人選,均在當局可控範圍內,超出範圍則用“做票”的方式“做掉”。有台灣朋友指出:國民黨不給黨外機會,結果造成一個黨外運動來反對它。1975年4月5日,老蔣逝世,台灣的黨外運動有了乘隙而起的機會。台灣的黨外運動是從“選戰”開始的。1975年,台灣省宜蘭縣的非國民黨人士郭雨新競選“立法委員”敗選後,他的聘用律師林義雄、姚嘉文將其競選文件,以及敗選後的訴訟文件編錄成《虎落平陽?——選戰、官司、郭雨新》,姚嘉文在書前寫的前言介紹了西方政黨制度的基本理論。
也是在兩蔣時期,如姚嘉文介紹的西方政黨制度“必然容許反對黨存在”的原則,蔣經國果真容許了民進黨的成立和活動。
開始照搬照演西方政黨政治,這是兩蔣時期發生的一個問題。(來源:台海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