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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副市長親戚連續被詐兩次噴飛3500萬

2025-09-02 16:30:21
桃園地方法院。(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桃園9月2日電/竹聯幫份子蕭姓男子去年3月與不詳詐團成員及陳姓律師等人合作從事詐騙,對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親戚王姓婦人以假檢警模式誆騙抵押房產,騙走新台幣1500萬元;案經桃園地檢署偵辦起訴,桃園地院今天對部分案情先行宣判,此案被告中,潘姓仲介、陳姓掮客已與王婦賠償達成調解,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將2人各處有期徒刑1年,分別諭知緩刑4年及6月,詐團其餘被告仍審理中。

  據瞭解,王婦先前還因他案被詐團以類似模式騙取鉅額現金,前後遭詐騙3500萬元,他案部分檢警仍在追查中。

  媒體報導,桃園地檢署調查發現,蕭男為首的詐團去年1月打電話給王姓婦人,佯稱身分證、銀行帳號被冒用,涉及洗錢,須配合調查,否則涉嫌詐欺及洗錢案,恐牽連子女,並指示其以通訊軟體Line加入假檢警好友,並要求配合調查財產,須將資金提出控管,並抵押名下不動產。王婦陸續將財產交給詐團。

  去年3月另案詐團紀姓、陳姓、李姓車手在彰化取款時被查獲,警方發現車手身上有要給王婦的“請求暫緩執行凍結令申請書”,致電王婦的兒子、女兒告知此事,並要求2人報案。

  但王婦不信,還把女兒要她報警的對話紀錄給詐團看,詐團為安撫王婦,介紹是“自己人”的陳姓律師,陳也陸續把案件內容透露給詐團,還回報王婦就醫狀況。詐團後續又稱要監管資金,指示王婦上網搜尋理財達人查找土地掮客,使王主動找上潘姓仲介,去年5月24日由潘找掮客等人找金主,抵押王婦在桃園龍潭2筆土地借給王婦3000萬元。

  款項在5天後匯入王婦帳戶,她則在假檢警、仲介陪同下,連2天提領1500萬元給詐團,王婦兒子發現有異才報警。王得知被騙後,精神嚴重不濟而前往醫院住院。

  法院指出陳姓掮客稱犯罪所得33.9萬元,且與王婦調解,並願意以50.8萬餘元與對方和解,已經超越犯罪所得,依法減輕其刑。法院審酌潘、陳造成王婦財產損失,並因潘男協助洗錢,導致金流更難以追查,應予非難,並考量2人犯後坦承不諱,且皆與王婦調解,依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及6月。

  另檢方同時起訴蕭男等人部分,還有另名陳姓婦人險些到當鋪抵押房產500萬元,但陳婦不敢進入當鋪,詐團才未得逞。此部分依詐欺取財未遂罪,蕭男處有期徒刑1年,吳姓掮客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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