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刊憲廢除巴士乘客須強制佩戴安全帶條文
2026-02-06 22:35:10
中評社香港2月6日電/香港特區政府6日在憲報刊登《2026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即日生效。
《修訂規例》旨在刪除有關巴士乘客須佩戴安全帶規定的條文,並作出相應修訂。在廢除及修訂相關條文後,法例中將不再有乘客在乘坐專營或非專營巴士時必須佩戴安全帶的規定。
專營及非專營巴士以外的其他車種(包括私家車、的士、貨車、小型巴士、特別用途車輛、學生服務車輛)的佩戴安全帶的法定要求仍繼續有效。而當非專營巴士用作學生服務時,乘客須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第374F章)第8G條佩戴安全帶。
特區政府表示,下一步會重新檢視乘坐巴士時佩戴安全帶的安排,並展開公眾諮詢,廣納民意;邀請專家就安全帶的設計、裝置和效能等進行研究,再就推行方向及細節提出建議。與此同時,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培養公眾乘坐巴士時自覺佩戴安全帶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