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原副行長侯維棟被開除黨籍
2026-05-07 15:54:14
中評社北京5月7日電/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侯維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侯維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職務晉陞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毫無紀法底線,將金融科技資源配置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貸款融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侯維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侯維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