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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垂正。(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5日電/海峽論壇6月舉行中國國民黨籍台東縣長饒慶鈴以錄影方式參與,被內政部查處中,是否開罰饒慶鈴?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日在立法院受訪時透露,“移民署”認為已涉及違法,最後會由聯審會開會決定,還會再聽取其他“部會”意見。
邱垂正強調,“還是必須查處,不然以後講注意事項,沒有人會理我們!”該案是行政罰緩,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以下,其實罰鍰很少,但重點是有無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的合作行為,必須要看證據。
第18屆海峽論壇6月13日在廈門舉行,陸委會禁止“中央”機關、地方政府人員參與相關活動,並未核准饒慶鈴的赴陸申請案,饒原本要親自參與,最後改以錄影方式參與。
邱垂正指出,政府事前已經表示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這件事需要綜合判斷,因為我們已經否准她參加了,她還用錄影方式,所以“移民署”會召開一個聯審會,看看相關證據再做決定,這是聯審的過程,我們會尊重各單位意見。
邱垂正強調,“移民署”認為這已經涉及違法,但還是會聽取其他“部會”的意見。我們會去認定有無主觀的合作意願,也會審視客觀的證據,陸委會已經有個那個禁令,就是依兩岸條例來查處,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但陸委會願意承擔公布結果。
邱垂正舉例,若被處分人對裁罰不滿意,都可以提出救濟,看是訴願或是行政訴訟。例如以前有30幾名台灣民眾違法在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我們對每一個都開罰10萬、30萬、50萬元不等,裁罰了30幾件,也有人到行政法院去告,我們在高等行政法院是敗訴的,不過案件到“最高行政法院”,我們就勝訴。
有媒體問及,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日前認為,饒慶鈴的發言沒有牽涉到兩岸比較重大的政治性議題,若被開罰是否代表政府前後矛盾?邱垂正回應,這個就大家去討論,其實就是把證據拿出來,聯審會裡面有情治單位、調查單位及行政處分的單位,也許“移民署”會說“以前用錄影方式有開罰過,她怎麼不用罰”,大家就一起討論,甚至也可用表決,陸委會都會尊重,一旦做出決定,就是一起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