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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泰英控拿3億美金 阿扁:被陳董拿走
http://www.crntt.tw   2025-12-26 17:49:42
劉泰英(左)曾受邀上阿扁廣播節目暢談往事。(照:阿扁臉書)
  中評社台北12月26日電/針對“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口述歷史影射“台灣之子”涉“3億美元”佣金說,阿扁重磅回擊,強調當年特偵組指控他在“紅火炒股案”勢藉索取“3億元”,後來案件證明並無其事而判他無罪,真正拿走“3億元”的是一位陳姓董事長,與他無關。

  中華開發歷任董事長衹有一位姓陳,陳敏薰2003年以34歲接任代理董事長,成為當時台灣金融圈的話題焦點。她後來曾任台北101董事長、義大世界皇家飯店董事長。陳敏薰是於2003年2月代理中華開發金控與工銀董事長劉泰英的董事長職。

  律師邱彰所著“台灣經濟奇蹟的幕後推手:劉泰英博士的口述歷史”,劉泰英提及當年中華開發的經營權之爭。

  現年89歲的劉泰英在新書中回憶,“台灣之子”接掌政權後,跟他要某金融機構被拒絕,“台灣之子”就設法抓他毛病,“讓我被抓去坐牢,後來廉價賣給某財團,某財團拿出3億美金(約台幣100億)的佣金,而錢是從日本轉來的”。當初台灣之子請他幫忙,因其當時犯法,存在瑞士銀行的錢都被沒收了,怕他的房子也會被沒收,“一緊張就把這些錢過戶給我一位余姓老部下,存在日本”。

  劉泰英提到,“某財團以3億美金買了,之後沒有能力、沒有興趣做創業投資,就改成商業銀行,只是台灣的商業銀行已經過多了,台灣不缺商業資金,只缺創業資金。這樣一來,那些追隨我們的一千多家小型的創業公司也就都倒閉了,台灣自此就沒有新的創業投資基金了”。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對於劉泰英的說法,阿扁指出,特偵組在2008年底起訴他,2009年再追加起訴,指他在“紅火炒股案”藉勢藉端索取“3億元”,後來案件證明並無其事而判阿扁無罪。

  在回應中,阿扁稱劉泰英為“泰公”,對口述歷史所稱“3億美元”(指二次金改案),阿扁認為,那是“泰公”與辜家間的商業交易,他連聽都沒聽過,更未收受任何從日本轉來的“3億美元”佣金,更沒有存在日本登記在“泰公”部下名下,對他而言,根本不存在3億美元,當然也不曾要求泰公幫忙處理,或會開口向泰公部下要回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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