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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閩江大學海峽兩岸產業發展研究院院長、華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教授陳克明(中評社 束沐攝) |
中評社香港4月4日電(記者 束沐)閩江大學海峽兩岸產業發展研究院前院長、華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教授陳克明不久前在“十五五規劃對兩岸關係的影響”思想者論壇上表示,體制機制問題是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中的一個涉及全局的系統性問題。衹有這樣,示範區建設才能在“十五五”時期由“政策鼓勵”向“制度保障”轉變。
在陸台胞台企的權益差異 與大陸管理體制有很大關係
陳克明認為,大陸現有經濟社會管理體制機制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依行政體系進行內外有別的正面清單式管理。雖然對於台胞和台企,在政治上不認同為外國人和外資企業,但在法律身份地位上又確實不能直接等同於大陸居民與大陸企業,因而其在大陸的所有活動無法直接適用大陸相關法律、法規及各種行政制度規定。
他指出,廣泛性的行政化管理依然是經濟社會管理體制、機制的基本特徵,沒有政府部門的明文規定,即視為“不准”成為基本規則和潛規則,這就產生了台胞、台企在大陸從事經濟社會活動時會遇到許多的“未經批准”問題,產生了不同等待遇問題。
他認為,在現有體制機制下,解決不斷出現的台胞、台企的同等待遇問題,只能以行政“特許”的方式進行,以正面清單方式處理,這就是一系列相關“惠台”政策。
台胞台企在陸需求日常化多樣化 正面清單落地不易
陳克明指出,早期台胞、台企登陸時這個問題並不突出,但隨著兩岸交流不斷發展和深化,這個問題越來越突出,不僅台胞、台企的要求越來越強烈,涉及問題的面也越來越廣泛。台胞台企融入大陸經濟社會生活的程度不斷提高,台胞、台企對這些問題的感受度不斷具體化和細微化,台胞、企業群體結構多樣化形成需求結構多樣化,碰到的同等待遇問題就越來越多。
他認為,面對這種龐大的系統性問題。出台的政策“條數”從個位數到十位數,再發展到現在的三位數,但很多問題依然存在,並不斷出現新的問題。更突出問題在於,“惠台”措施落實難問題的實質,在於這些政策是以“特許”的方式處理問題的,本質與現有體制機制存在衝突或不協調,屬於例外。
他表示,這種例外打破了現有體制機制的既有平衡關係,必然帶來其它的問題,落實起來就不會很順利,且這些政策的落實到位,也還必須在現有體制機制內操作處理,行政效率問題必然十分突出。由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對台胞實行特殊優待也存在 “超國民待遇問題”,長遠來看也是兩岸融合發展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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