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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當地時間2023年11月3日,美軍公布的兩艘航母在地中海東部舉行演習的畫面(來源:環球網) |
中評社北京8月31日電/8月25日,中國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發布了《美式“航行自由”法律評估報告》中英文版,對美國“航行自由”的相關主張及實踐是否符合國際條約和一般國際法,是否具備法律基礎進行了評估。報告檢視了美國在航行自由方面的法律立場和實踐,特別是聚焦軍艦無害通過、專屬經濟區軍事活動、防空識別區等11個問題,總結歸納了美式“航行自由”的主張、特點與影響。那麼,美國多年來推崇的所謂“航行自由”,其本質究竟是什麼?中方發布這份評估報告有何重大意義?這些就是本期《一南軍事論壇》要關注的話題。
李悅:中國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發布的《美式“航行自由”法律評估報告》顯示,美國將“海上航行的絕對自由”視為具有長期性和全球性的“重大國家利益”。自1993財年以來,美國幾乎每年都要借“航行自由行動”對超過15個國家或地區進行挑釁,並且近十年來持續處於高位。報告認為,美式“航行自由”包含大量美國自己創立的概念、自己設立的標準,與國際法和許多國家的實踐相悖。美國借助這些主張和行動,竭盡所能地損害其他國家的合法權益,以獲取自身不受法律約束的“自由”。一南教授,從這份評估報告的結果來看,被美國人動輒掛在嘴邊的所謂“航行自由”,其本質究竟是什麼?
金一南:中方發布《美式“航行自由”法律評估報告》,實際上是對8月11日美國國防部網站發布的2024財年所謂“航行自由行動”年度報告的回應。美國發布的報告顯示,中國再次成為美國“航行自由”行動針對的頭號目標。實際上美國的“航行自由”行動開始於20世紀70年代,並不斷強化。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後,美國的“航行自由行動”變本加厲。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所有簽署國享有一定的海洋權益,包括12海里領海、12海里毗連區,以及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等,在不同區域各簽署國擁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美國沒有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雖然美國表面上承認領海權,但在具體實踐中卻以自身標準來衡量領海權。比如世界多國反復強調,任何國家的船只尤其是軍艦進入異國的領海必須得事先告知,否則就被視為對異國領海的侵犯,但美國認為所有的領海只要是無害通過都是可以的,這就是其霸權的表現。這種海上強權,力量越大,就要求對方的“院落”圈得越小。美國自認為是“世界警察”,它在全球有300多個軍事基地,有11支航母編隊在全球游弋,所以美國要求有足夠大的空間。美國認為,如果你封鎖了領海,封鎖了200海里經濟區,我進不去,這絕對不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簽署國多為在海洋權益方面並不那麼強勢的國家,所以希望受到國際法對其領海主權的保護。而美國則認為,憑借其全球最強的海上力量,要求能夠隨時抵達他國海岸,這一立場充分體現了強權政治的邏輯。到了21世紀,隨著各國尤其是中國海上力量的不斷增強,中國愈加重視維護自身海洋權益,並採取了一系列行動。美國對此表現得相當著急,怎麼辦呢?它就要給自己挑釁別國的行為冠以一個所謂合法的名頭,叫什麼呢?就是海上“航行自由行動”。不過,讓人詫異的是,美國人不僅僅在其周邊航行,它從太平洋的最東端航行到太平洋的最西端,它從墨西哥灣航行到南海。這麼遠的距離,如此廣闊的海域,它都要堅持其美式“海上航行自由”,這就是典型的霸權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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