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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香港普通法與大灣區商事規則銜接
http://www.crntt.tw   2025-08-10 00:26:03
  中評社香港8月10日電/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香港大學中國商業學院教授談蕭與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朱柳奮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6月號發表專文《善用香港普通法推動大灣區商事規則的銜接》。作者認為,受制於法律制度與法律傳統的差異,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商事糾紛解決規則的銜接存在難點,如銜接方向的單向性和規則供給的單一性、銜接文件“碎片化”“區隔化”、法律效力及位階不明等。近年來部分大陸法系國家探索在法典法體系下引進普通法的嘗試,為普通法在大灣區的適用提供了新思路。通過借鑒域外國際金融中心移植英國普通法的成功經驗,善用香港法具有普通法淵源的便利優勢,可在大灣區構建特別司法區,探索大灣區商事領域適用香港普通法的新路徑。文章內容如下:

  粵港澳大灣區涵蓋中國內地、香港和澳門三個法域,三地的商事糾紛解決規則無論是在實體法層面,還是在程序法層面,都存在顯著差異。這些差異致使跨境商事案件面臨處理週期長、執行成本高等現實困境。儘管在商事審判、仲裁、調解等領域已形成一些共同遵循的區際制度安排,但這些制度安排的覆蓋範圍有限,仍有大量的商事糾紛需要三地依賴各自的法律規範分別處理。香港普通法是大灣區最可善用的優質法律資源,借鑒域外一些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引入英國普通法的經驗,可探索構建一套基於香港普通法的大灣區商事規則銜接模式,進而推進大灣區的法治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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