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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軍人影片向敵效忠擬重判7年 藍委批過當
http://www.crntt.tw   2026-08-13 11:24:39
藍委翁曉玲受訪。(中評社 邱筠媜攝)
  中評社台北8月13日電(記者 邱筠媜)行政院擬修法增訂將現役軍人以言語、書畫或影片等方式向敵人表示效忠,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此,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翁曉玲今於立法院受訪表示,她贊同對相關不忠行為科處刑責,但認為最高刑度7年過重,恐有違罪刑相當原則,她主張最高刑度降為5年以下,較為合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2日審查行政院所提的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近年屢傳現役軍人簽署誓詞或拍攝影片“對敵人表示效忠”的不忠行為,院版草案擬增訂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但翁曉玲在逐條審查時主張該量刑過高,稱這有過度侵害言論自由與違反罪刑相當原則之虞,促請將最高刑度降為5年。全案初審後送出委員會,保留送協商。

  翁曉玲今於立法院受訪表示,針對軍人以言語、書畫或圖畫等方式向敵人效忠,確是不妥的行為,目前《陸海空軍刑法》修正未來要將這樣的行為予以科處刑責,她基本上這個前提是贊同的。不過,刑法中很重要的是必須要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所犯的罪跟所受到的刑罰應該要合乎比例原則。

  翁曉玲指出,這次行政院所提出針對軍人以言語或圖畫、影片的方式向敵人表示效忠,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當時條文主要是參考美國國軍的“不忠言論罪”來處罰,但是美國對於軍人的不忠言論罪,它最高處罰刑責也就是只有3年以下。

  翁曉玲強調,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她認為對於軍人特殊言論的處罰,似乎是過重,所以應該可以調整法定刑,將法定最高刑從7年以下改為5年以下。改成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好處是,如果說對於一些情節不是很嚴重的行為,還可能有易科罰金的機會,這是比較合理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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