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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官方提解散統促黨3理由 8月送憲法法庭
http://www.crntt.tw   2026-07-30 19:56:51
台內政部舉行“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記者會”。(中評社 邱筠媜攝)
  中評社台北7月30日電(記者 邱筠媜)台內政部30日舉行“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記者會”,台內政部長劉世芳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該案預計8月初函送憲法法庭。台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三大理由包括,配合中共在台發展組織,協助中共認知作戰滲透基層,引入中資介入選舉;跨境鎮壓,噤聲台灣民主;披著政黨外衣實為犯罪組織。統促黨是台灣首個遭台內政部聲請解散的政黨。

  中華統一促進黨為張安樂(白狼)於2005年創立,現任主席為陳福誠,主張兩岸統一與一國兩制。台內政部2024年11月就稱統促黨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接受中國資助介入選舉、破壞治安、侵害人民集會權利,顯有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形,將依政黨法查處,掌握事證聲請憲法法庭解散。

  內政部30日下午舉行“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記者會”,內政部長劉世芳、警政署長張榮興、內政部次長馬士元、民政司長鄭英弘、宗教禮制司長林振祿出席。

  劉世芳表示,中華統一促進黨多名核心成員因涉有違反《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等情形,已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內政部已完成相關事證蒐整,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 

  劉世芳指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確規定,政黨的目的或其行為,不得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有違反者,即屬違憲,依《政黨法》第26條規定,對於違憲的政黨應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之。

  民政司司長鄭英弘說明,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案,政黨審議會已於2025年1月2日決議通過,並指示後續廣泛蒐集事證。經蒐整相關事證,內政部認為該黨之目的及行為,已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對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針對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三大理由,鄭英弘指出,第一,該黨涉有接受中共指示,在台發展組織,吸收中配參與相關活動,引介現役、退役軍人赴中,發展間諜網路;並引入中資介入選舉,協助候選人造勢與賄選,招待選民赴大陸旅遊賄選,發動陳情抗議妨害候選人選情;協助中共經營電台傳播認知作戰訊息,並滲透民間社團、宮廟等活動呼應統戰。

  鄭英弘續指,第二,跨境鎮壓製造台灣民主噤聲氛圍,包括何韻詩遭潑紅漆案、台大“中國新歌聲”濺血事件與機場暴力對待黃之鋒案;第三,有多名黨員長期從事組織犯罪,並涉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案件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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