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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起,藍委牛煦庭、林沛祥、洪孟楷及黃健豪。(中評社 張嘉文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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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委洪孟楷等人提案修法,建立重大暴力案件的“假釋分級制度”。(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3月9日電(記者 張嘉文)新北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2023年12月在國中校園犯下割頸殺人案,造成楊姓學生死亡,最後郭、林各判處12年、11年刑定讞,因郭、林已被羈押2年,最快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引發相關家長團體反彈。對此,中國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提出修法,建立重大暴力案件的“假釋分級制度”。
洪孟楷說,其中,對於故意殺人既遂、重傷致死或其他因故意暴力行為致人死亡之罪,經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者,不得假釋。他強調,少年保護不能建立在被害人家屬的傷痛之上,對於侵害生命的重大犯罪,法律必須展現應有的責任邊界,給社會一個清楚交代。
洪孟楷今天與共同提案人林沛祥、牛煦庭、黃健豪等藍委,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提出已經成功聯署並且完成送案的《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盼加嚴假釋規定。
洪孟楷強調,將提案修正《少事法》第27條與81條,第27條是少年法院就故意對被害人生命、身體法益造成重大侵害之案件,為不移送或保護處分之裁定前,應使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血親有陳述意見之機會;裁定理由並應具體說明未移送刑事程序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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