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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委鄭天財受訪。(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4日電(記者 張嘉文)中國國民黨籍原民立委鄭天財今天遭台北地檢署以涉嫌收賄新台幣711萬元,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起訴求刑10年。鄭天財在立法院受訪時面露委屈,強調自己非常訝異這樣的起訴。
鄭天財1956年出生於花蓮縣瑞穗鄉,阿美族人,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曾任台灣省政府副秘書長、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2年起連任四屆立法委員。
鄭天財指出,這些募款得來的金錢,沒有一分錢是他自己來使用,相關情形會在後續法院審理時說清楚,捍衛自己的清白。
本案起因於北檢在2023年間,偵辦鄭天財的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涉嫌協助雲林綠電業者行賄營建署官員案,並依《貪污治罪條例》收押、起訴張騰龍。但檢調從查扣到的業者手機通聯,發現鄭天財早從2020年12月起,就開始以贊助原住民豐年祭等活動的名義收賄,各行各業的老闆定期轉帳1萬到10萬元給張騰龍,張騰龍再提領現金交給鄭天財。
北檢起訴指出,鄭天財透過張騰龍居間收賄3、4年之久,實際取得711萬元,讓廠商獲得立法委員鄭天助特助”頭銜,且對各廠商提出的要求照單全收,幾乎就像是業者的有給質顧問,建請法院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張騰龍因坦承大部分事實,請法院量處適當之行。涉案業者8人都緩起訴2年,各須繳庫70萬到200萬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