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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澳報:民眾黨黨團上演了一出好戲
http://www.crntt.tw   2026-03-24 10:46:07
  中評社香港3月24日電/澳門新華澳報24日發表富權文章:民眾黨黨團上演了一出好戲。以下為文章內容。

  台灣民眾黨及其立法院黨團嚴格執行“兩年條款”,在立法院本屆期中間更換“不分區立委”。除了陳昭姿因需推動《人工生殖法》修法而獲柯文哲特許留任,劉書彬則因遞補時間未滿兩年繼續留任之外,其餘六人包括黨主席兼黨團總召黃國昌,都同步請辭,由洪氍祥、蔡春綢、王安祥、邱慧洳、陳清龍、李貞秀遞補。這次“換血”引發外界對民眾黨黨團戰力延續性的關注,因為他們多為學界、社福與基層代表,雖具專業背景但卻缺乏議會實戰經驗。但意想不到的是,在昨日的內政委員會質詢中,民眾黨黨團卻上演了一出好戲,由總召陳清龍、立委陳昭姿與李貞秀聯合質詢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以掩護李貞秀行使立委質詢,而且受質詢者還是一直質疑李貞秀的立委資格之一的邱垂正。此顯示,新科民眾黨黨團或許缺乏像黃國昌等人那樣較強的“鬥勇”爆發力,但卻是具有韌性的“鬥智”纏鬥力,這倒也符合他們的專業背景。
  
  李貞秀作為大陸配偶,在台灣地區生活超過三十年,已取得台灣戶籍並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的參政資格(入籍滿十年)。因而在二零二四年的立委選舉中,時任黨主席的柯文哲將她納入“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名單參選,以增加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的多元性。在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民眾黨執行“兩年條款”,排名第十五位的李貞秀獲得順位遞補。
  
  但要執行賴清德“新兩國論”的民進黨當局,卻死咬李貞秀的“雙重國籍”不放,拒絕承認她的立委資格。內政部及陸委會拿出“國籍法”第二十條,要求公職人員必須在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並提交證明。內政部長劉世芳聲稱,至今未收到李貞秀完成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有效佐證,因此對其就職資格存疑。若無法補交,可能影響其調閱資料、參與機密會議等職權行使,甚至面臨解職風險。
  
  劉世芳的說法,是在公然宣揚“新兩國論”。因為即使是根據台灣地區的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關係條例”,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兩岸人民都是中國公民,並不構成“雙重國籍”的問題,因而對原大陸居民不能適用“國籍法”,而應當適用承認在台灣地區定居的原大陸居民的參政權的“兩岸關係條例”。而且,在法理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作為特別法,應當優先於作為行政法的“國籍法”適用。何況,李貞秀已經按照“兩岸關係條例”的規定,返回湖南原居地辦理戶籍註銷手續,並將證明提交“移民署”。而且更重要的是,大陸相關權責機構基於一個中國原則,根本不可能向移居同屬一個中國的台灣地區的李貞秀發出“除籍”文件。
  
  但民進黨當局將此議題上升至國安層面,質疑李貞秀的“忠誠度”。行政院長卓榮泰明確指示,各部會不得向李貞秀提供資料,亦不接受其質詢,變相剝奪其立委職權。官員以“李女士”稱呼李貞秀,而不是以慣常的“李委員”稱呼,迴避其立委身份,實施冷暴力。在三月十六日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中,林岱樺拒絕回應李貞秀質詢。民進黨“新潮流系”的召委李柏毅更公開表示,“官員可不必答詢”,導致李貞秀對空質詢,引發輿論譁然。民眾黨與國民黨均批評此舉為政治追殺,強調李貞秀已依法當選並完成宣誓,行政機關無權單方面否定其資格。
  
  有關李貞秀的立委資格曾經交由朝黨團協商,在協商未果後,立法院長韓國瑜裁定:在事實未清及司法未判前,基於已完成宣誓就職,李貞秀的立委身分與職權應予尊重。這意味著她目前仍可行使立委職權,但爭議尚未終結,後續可能進入司法程序確認其資格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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