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1日電/美國總統特朗普1月29日簽署行政令,宣佈進入國家緊急狀態,並威脅對向古巴提供石油的國家輸美商品加徵從價關稅。據統計,特朗普重返白宮以來已11次宣佈國家緊急狀態。美國的國家緊急狀態是什麼?特朗普為何頻頻宣佈國家緊急狀態?其影響又如何?
何為美國“國家緊急狀態”
新華社報導,根據美國法律,國家緊急狀態是一種特定的法律狀態。在該狀態下,總統獲得臨時授權,允許聯邦政府調動資源並採取在正常情況下被法律禁止的措施,以應對突發威脅。
宣佈國家緊急狀態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于1976年頒佈的《國家緊急狀態法》。該法本身並不賦予總統新的權力,而是提供一種機制以啟動其他相關法定權限。當美國總統宣佈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時,便會啟用國會已寫入法律的100多項權力,應對範圍涵蓋從經濟威脅到軍事需求等各種危機。而在此之前這些權力通常處於休眠狀態。
國家緊急狀態在正式終止前將持續有效。總統有權隨時單方面發佈正式的終止公告來結束緊急狀態。不過,最常見的終止方式是緊急狀態在一年後自動失效,除非總統通過年度公告延長緊急狀態。此外,《國家緊急狀態法》還規定國會可以終止緊急狀態,但需國會參眾兩院均以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相關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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