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3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日發表富權文章:“倒閣”與重選立委所面臨的實務問題。以下為文章內容。
“倒閣”、解散立法院並重選立委,是台灣地區政壇層級最高、影響最深遠的“憲政”操作,並非單純的政治攻防口號。整套流程有著嚴格的法定剛性規則,且會觸發選舉時程、政黨利益、選務執行、政局穩定等一系列連鎖實務難題,將會面臨流程“門檻”高、變數多、代價大,落地執行存在多重難以規避的現實阻礙。
一是法定程式雙重剛性“門檻”,成案與表決難度極高。依據台灣地區現行“憲政”規定,“倒閣”(行政院長不信任案)推進存在兩道無變通空間的法定“門檻”,是首要實務阻礙,全程程式嚴格且容錯率極低。首先是連署成案“門檻”,需獲得立法院全體一百一十三席立委中三分之一以上(三十八席)連署,方可正式提出不信任案、啟動後續程式。單一政黨若席位充足可獨立達標,但多黨制衡格局下,跨黨派連署極易出現立場分歧、人數湊不齊的問題。其次是表決通過“門檻”,成案後歷經七十二小時冷靜期,需在四十八小時內完成記名投票,獲得全體立委過半數(五十七席)贊成方能通過“倒閣案”。
最關鍵的實務規則是,即便“倒閣案”表決通過,行政院長可向總統提請解散立法院,最終由總統裁定是否解散。一旦裁定解散,必須在六十天內完成全面重選立委。縱觀台灣地區政壇歷史,歷次進入表決程式的“不信任案”均未通過,足以印證該程式的實操難度。
二是選舉時程重疊衝突,公職參選資格陷入兩難。二零二六年下半年特殊選舉時序,是本次“倒閣”重選最核心的實務矛盾,直接打亂各陣營參選佈局,形成無解的制度性衝突。年底原本規劃舉行“九合一”地方公職選舉,若“倒閣”解散立法院啟動重選,立委重選需在六十天內完成,選舉時間將與地方大選高度重疊或間隔極短。根據選舉法規,參選人不得同時登記兩項公職選舉,這讓藍綠白三陣營大量核心人士陷入抉擇困境。眾多“區域立委”本已規劃參選年底縣市長等地方公職,若啟動立委重選,這批參選者必須二選一:要麼放棄地方大選、續選立委,要麼退出立委重選、轉戰地方選舉,直接斷送部分政治人物的年度選舉佈局。同時,“不分區立委”的提名銜接也存在實務難題。部分政黨年內已完成黨內換屆、人事調整,原有“不分區立委”名單的適配性、代表性發生變化,重選後的提名規則、人選更替缺乏明確配套細則,極易引發黨內爭議。此外,業界提議的“『立委』重選與『九合一』選舉合併辦理”,雖可規避勞民傷財的問題,但合併選舉的報名時程、選票設計、選務人力調配均無成熟預案,倉促落地易引發行政疏漏與選舉爭議。
三是各政黨利益博弈激烈,陣營共識難以凝聚。“倒閣”後重選立委並非單一陣營的政治操作,而是牽動所有政黨席位格局的博弈,各陣營利弊權衡差異極大,導致內部、跨陣營難以形成統一共識,成為落地最大政治實務阻礙。
在野陣營內部存在明顯分歧,國民黨雖立委席位足夠獨立完成連署,但黨內態度冷熱不均,部分立委擔憂重選後自身席位不保、選區佈局歸零,對推動“倒閣”持消極態度;民眾黨作為關鍵中間力量,僅有八席立委,體量小、根基弱,一旦啟動全面重選,小黨最容易面臨席位流失、影響力縮水的風險,因此對“倒閣”重選始終保持謹慎觀望,不願貿然配合表決。而且民眾黨還將面臨另一個嚴峻問題,就是倘重選立委,其“政黨票”的得票率及得票數肯定遠不如“二零二四”大選,如得票率未能跨過百分之五“門檻”,將喪失獲得分配“不分區立委”席位的權利,將會蛻變為“泡沫黨”;倘其“政黨票”得票率達不到百分之百分之三,也將會失去每年領取“政黨選舉補助金”的福利(在四年屆期內,每票每年五十元),而民眾黨目前每年所領取的一億五千二百零一萬六千七百元的政黨補助金,是其黨務運作經費的重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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