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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4月30日電/一名就讀於南投縣高中的大陸籍學生,從小跟著經商的父母親來台,取得許可證就學,從國小讀到高中,並經由“繁星推薦”管道,考上台灣大學,卻因不符合入學資格,只能離境。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說,現行法規沒有空間,只能期待這名學生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陸委會表示,該個案的問題在於“喪失以未成年子女的身分隨父母在台灣暫時居留的資格”,過去也有類似案件,不會為他開特例。
台教育部指出,此案屬“停居留許可”範疇,非就學資格問題,並說明這名學生是以父親“投資經營管理”隨行子女身分,就讀高中,依規定,成年後即喪失居留事由,因此無法在台繼續就學。
陸委會今天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表示,該個案是以未成年子女的身分隨著在台灣投資的大陸父母來台暫居,所以他到了18歲成年後,就失去隨父母到台灣暫居的資格和權利。
梁文傑說,該個案在18歲以後仍可以其他名義來台,例如可以用探親的名義來台灣,或者經教育部研擬是否可以核發學生簽證來台灣,也可以用研修生的身分來台灣。“現在的關卡是他喪失以未成年子女的身分隨父母在台灣暫時居留的資格”。
梁文傑指出,至於可不可以上台灣的大學,“那是‘教育部′的權責”。他透露,該事件已經協調過一段時間,過去幾年內也都有接到類似案件,但到目前為止,都維持一致做法,因為當初讓他們帶未成年子女來台時,就已經說清楚,在18歲成年後必須離開台灣。
梁文傑表示,“如果我們對某一個案例特別開例,那對其他的案例不公平”,還是要從制度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