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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備詢。(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3月6日電(記者 張嘉文)針對具陸配身分的民眾黨籍不分區立委李貞秀資格問題,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天表示,以陸委會作為主管機關,我們認為李貞秀女士依兩岸條例不具備有參選資格。
邱垂正強調,須在台灣設戶籍滿10年才具備登記參選資格,2004年修法落實“單一戶籍制”,須在6個月內把註銷中國大陸戶籍繳回主管機關,若同時有雙重戶籍,依法她“台灣人”身份就失去。目前唯一收到李貞秀繳回的除籍證明,衹有2025年3月的那一份,所以她可能在2023年登記時,具有兩岸的雙重戶籍,會跟中選會說明。
邱垂正也說,另為了避免以後有陸籍配偶的背景來參選,如何針對過去行政機關跟選務機關出現的選務漏洞來查核,讓所有涉陸背景的人士的參選,能依法具備有合法的參選資格,這部分會從現在就跟選務機關積極合作,配合年底的九合一大選,完善依法落實、合法參選資格的審查。
邱垂正今天隨行政院長卓榮泰繼續前往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他接受媒體訪問時針對李貞秀的議題做出以上表示。
邱垂正指出,依照兩岸條例規定,必須完成轉換身份滿10年、也就是在台灣設戶籍滿10年,才能夠具備有登記參選的資格。因為2004年有修法落實“單一戶籍制”,對於在法律修正前已取得定居的人,兩岸條例在第9條之1第3項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必須要在6個月內把註銷中國大陸戶籍繳回主管機關之後,她的台灣人身份才不會失去。
邱垂正表示,如果同時具有雙重戶籍的話,那依法,李貞秀的台灣人身份就會失去,且有關於台灣戶籍所衍伸的權利,包括選舉擔任公職的權利也都失去。
邱垂正強調,陸委會唯一有收到從海基會、“移民署”的李貞秀繳回的放棄戶籍證明,衹有2025年3月的那一份。所以她可能在2023年登記時,具有兩岸的雙重戶籍,依兩岸條例第21條,有轉換身份、設有台灣戶籍滿10年,這個起算點就於法不合,那我們發現了這些,當然會跟選務機關中選會來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