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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4月25日電(記者 鄭羿菲)“賴政府”近期要求約1.3萬名在台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陸委會從4月21日至24日有800件協助案,其中逾600件符合具結或延期、逾200件不符條件需協助,而海基會業務量近兩周也爆增了3363件服務案件。
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25日表示,4月1日至21日辦理驗證放棄原籍證明總共500多件。另外,現場服務、法律專線也都增加逾3成服務量,海基會總機則增加136.5%的服務量。
根據海基會統計,平時的3月17日至28日服務量為服務櫃檯2997件、法律專線3950通、海基會總機745通,而在“喪失原籍證明”新聞傳出後,4月7日到18日的服務量,服務櫃檯增加到4082件,增加了1085件(36.2%)、法律專線增加到5187通,增加了1237通(31.3%)、海基會總機增加到1762通,增加了1017通(136.5%)、民眾來函諮詢增加了24件。
海基會2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由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回應媒體相關提問。
羅文嘉表示,從4月7日到4月18日,在相關民眾陸續接獲內政部移民署通知後,前2周海基會接到比較多的電話,或現場詢問,都是接到通知函不知道要怎麼處理,或對相關內容不太了解。第一個階段的電話量相當大,隨後海基會增加法律服務專線的、總機,及現場說明的數量因應。
羅文嘉說,自4月1日到21日止,向海基會申請驗證用於申請在台定居的大陸戶籍資料公證書件共約500多件。這是1到2個月前,原陸籍人士赴陸辦理放棄戶籍證明,之後再送到海基會驗證。有不少民眾是從這個月開始辦喪失原籍證明,估計5月、6月海基會驗證喪失原籍的數量才會增加,畢竟1.3萬名收到通知的原陸籍人士不可能都符合具結或延後的要件。
陸委會在陸配反彈要求補件“喪失原籍證明”後,4月10日、4月16日分兩波公佈配套措施,以具結方式替代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分別是:一、赴陸有人身安全疑慮者。二、因重大傷病,且臥床、配合醫治療程、身體衰弱或行動不便者。三、2015年1月1日起未曾赴陸者。四、在中國大陸出生,未滿7歲返台定居,主張從未在陸設籍,經主管機關審核確認者。五、年滿70歲者。六、屬低收入戶,無資力赴陸者。
陸委會公布得申請“延後赴陸辦理”有3種情況,分別是:一、因服刑、兵役、就學、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或屬有急性病症無法於期限內搭機,經出具醫師開立不適航證明等事由者,於事由消滅後,再展延3個月。二、因照顧未成年子女、重大傷病、70歲以上的親屬,得自收到通知後1年內繳交喪失原籍證明。三、當事人懷孕,自分娩或流產後1年內繳付喪失原籍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