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6日電/據《日本經濟新聞》網站3月15日報導,美國希望日本派艦“護航”霍爾木茲海峽,日本國內法律依據存在難題。
報導提及,美國總統特朗普於3月14日表示,期待日本等有關國家向霍爾木茲海峽派遣艦船。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將於3月19日訪問美國,日美首腦會談將在華盛頓舉行,屆時美方很可能向日方提出這一要求。
報導稱,日本曾於2019年收到美方類似請求,當時的安倍晉三政府研究了應對方案。
2019年,由於美伊對立加深,霍爾木茲海峽發生了油輪遇襲事件。美國試圖組建霍爾木茲海峽護航聯盟,並曾試探日本是否有意開展合作。
若要讓自衛隊加入護航聯盟,日本政府當時有四種法律選擇:①運用規定了集體自衛權及對他國軍隊後方支援的安保相關法案;②基於《自衛隊法》的“海上警備行動”;③適用《海盜應對法》;④制定特別措施法等。
當時的安倍政府最終做出的判斷為,日本自衛隊不加入護航聯盟。日本將伊朗視為“傳統友好國家”,安倍政府在慎重權衡美國立場和日伊關係的基礎上作出了前述決策。日本政府基於《自衛隊法》派遣護衛艦至附近海域,在收集情報的同時,為護航日本船舶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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