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文哲。(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6月12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案,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4名被告延押禁見2月,4人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4人確實有羈押禁見必要,駁回確定。台灣民眾黨12日表示,此一裁定荒謬至極,民眾黨將以具體行動支持柯文哲,絕不會屈服於民進黨政府濫用司法整肅政敵、破壞民主法治根基之卑劣行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辦前主任李文宗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柯文哲等4人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裁定駁回確定。
民眾黨發表聲明表示,此一裁定荒謬至極,在毫無證據、毫無金流,衹有“某時地”的情況下,高院竟認為羈押柯文哲前主席之原因仍持續存在,實難令人信服。
民眾黨指出,裁定表示“尚有諸多重要證人未進行交互詰問”,然而,與本案高度相關之證人皆完成交互詰問,甚至連檢方聲請與本案毫無相關的證人都已完成,針對法官要求整理特別重要證人,檢方卻一味表示“證人都很重要”來搪塞,即只是想羈押柯文哲前主席,視其基本人權於不顧。
民眾黨強調,更難令人接受的是,自6月5日開庭後,整個六月皆未安排庭期,任憑審理進度停擺空轉,無視柯文哲人身自由遭剝奪,放任柯文哲的司法人權繼續遭受侵害,試問羈押柯文哲用意何在?將人押著卻又什麼事都不做,何其荒唐、又何其悲哀?
民眾黨表示,本黨將以具體行動支持柯文哲,並妥適照顧柯文哲的家人,絕不會屈服於民進黨政府濫用司法整肅政敵、破壞民主法治根基之卑劣行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