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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主持例行新聞發布會並回答記者提問(中評社 海涵攝) |
中評社北京9月10日電(記者 海涵)《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發布實施2周年。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9月10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發布兩年來,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示範效應逐步顯現、影響日益擴大,示範區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
一是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更加便利。上線數字“第一家園”服務平台,基本實現台胞在閩“一網通查”和“全網通辦”服務,上線至今為台胞辦理服務事項超1.2萬件。在福州、廈門、平潭等5個地區設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成服務全省法院的台灣地區法律查明平台,設立大陸首個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眾多台胞加入福建省相關社會團體;一批台師在閩全職任教,高校在讀台生近2200人。
二是閩台經貿、人員往來持續熱絡。新增設立8個台灣農民創業園;14家台企首次被認定為大陸“老字號”。設立大陸首支由台商發起、規模達7.86億元的兩岸產業投資基金,率先打通台胞境外自有人民幣投資大陸通道。建成大陸首個兩岸標準共通信息與服務平台,累計研製兩岸共通標準308項,直接采認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項目增至60項。“小三通”客運航次進一步加密,由2024年每周210航次增長至2025年252航次。今年1至8月,往來閩台旅客173萬餘人次,同比增長36.4%;從福建口岸入境的台胞旅客67萬餘人次,同比增長15.5%。
三是閩台人文社會交流不斷深化。閩台民間交流持續擴大,今年1至8月來閩參加各類涉台活動的台胞累計約2.8萬人次,同比增長40%。一大批台灣青年來閩實習、就業、創業。出台大陸首部文化領域涉台專項地方性法規《福建省閩台關係檔案保護條例》,征集“遷台記憶”等檔案文獻5.49萬件。試點實施台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已引進7家台灣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