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委顏寬恒涉貪污等罪二審宣判後接受媒體聯訪。(中評社 方敬為攝) |
中評社台中9月11日電(記者 方敬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8月23日才挺過罷免挑戰,卻又面臨解職危機。顏寬恒涉貪污、偽造文書等案今天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合計8年4月刑期,倘若三審無法逆轉,顏將遭解職,且無法再參選公職。
顏寬恒涉嫌以“借款”形式與設計公司負責人假買賣房屋,涉竊占、偽造文書,另疑用人頭詐領助理費新台幣108萬元,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污罪判處顏寬恒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竊佔無罪。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11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暫不影響立委資格。但偽造文書罪判刑6個月定讞,不得上訴,可易科罰金。並增加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顏寬恒8月23日才挺過大罷免,但如今立委身分又碰上危機,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不得參選公職,加上顏寬恒被判褫奪公權3年,一旦定讞,立委資格將被立即解職,並入監服刑,且後續也將與參選民代無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