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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館長”陳之漢走出新北地檢署。(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10月15日電(記者 鄭羿菲)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在直播中激情談論時事,提到“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引發軒然大波,因涉及煽動暴力與恐嚇總統安全,被檢方列為“他”字案偵辦。稍早“館長”陳之漢抵達新北檢,檢方訊後認為館長涉嫌刑法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諭知新台幣15萬元元金額交保。
“館長”陳之漢下午近2時到刑事局時,現場聚集眾多支持者,他向眾人揮手致意,並在刑事局外接受媒體聯訪。
陳之漢表示,綠色恐怖針對在野、反對者,速度都超快,事情發生才幾天,一般人這種案件多涉恐嚇罪和教唆他人犯罪,但是沒有“國安法”,可是這幾天外界都在造謠他涉及“國安法”。他認為,多數案件都是在派出所或警分局製作筆錄,但自己卻被要求到警政署刑事局做筆錄,“好大,我好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