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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應曉薇交保 北檢提抗告擬5理由
http://www.crntt.tw   2025-09-09 19:18:10
柯文哲8日交保後離開北院前發表簡短談話。(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9月9日電/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等案,聲請具保停押5日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7000萬元交保,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則以3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柯文哲、應曉薇交保裁定,今天下午6點向法院提出抗告,並擬具5大理由,包括今天庭訊後,柯與證人陳智菡同車,違反與證人接觸規定,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應曉薇5日辦妥手續後離開法院,柯文哲8日則同意由妻子陳佩琪辦理後續交保程序,於8日下午離開法院。

  北檢聲明如下:針對法院2025年9月5日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准予具保停止羈押,本署檢察官已擬具理由,於今天下午6時向法院提出抗告。摘錄如下:

  1. 依照臺灣高等法院2025年8月11日2025年度抗字第1881號裁定(被告柯O哲、應O薇延長羈押抗告遭高院駁回之裁定),認為被告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之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檢方盤點2025年10月間尚待交互詰問之重要證人,至少包括:黃O茂(10月2日)、張O祥、范O偉(10月16日)、黃O珊(10月21日)、吳O民(10月30日)等人。故檢方主張不論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之必要。

  2. 被告柯O哲於昨(9)日具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O菡、陳O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之事由。

  3. 被告柯O哲具保後,對即將於2025年9月16日至法院作證之共同被告李O宗喊話,然共同被告李O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實,與被告柯O哲有相互指證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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