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市長高虹安。(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31日電/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與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的誣告官司,今天二審宣判,高院仍認定高虹安有罪,改判6月,可上訴。對此結果,高虹安表示深感遺憾,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自己公道。
陳時奮對此結果表示,高虹安剛通過民意審判,但司法審判仍然認定她有罪。兩者的落差是台灣社會必須面對的問題。
高虹安因涉詐領助理費,一審被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而停職,高院定9月30日行言詞辯論。罷免團體“風城安心上路”發起罷免高女,7月26日投票結果為“同意”8萬6291票,“不同意”12萬4360票,無效票1374票,罷免案結果為“否決”。
綜合台媒報導,高虹安指出,自己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美國母校審查後,兩次來函明確告知我的博士論文沒有研究不當;她強調,向檢方提出告訴期間,陳述完全基於事實,並無虛偽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的犯意或行為。
高虹安表示無法認同判決結果,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
陳時奮在臉書發文寫道:“高院宣判了,高虹安的誣告罪仍然成立,但刑期由十個月減為六個月。高虹安剛通過民意審判,但司法審判仍然認定她有罪。兩者的落差是台灣社會必須面對的問題。這起司法糾紛始於2021年。四年來,我受盡抹黑與攻擊,砲火來自前方的對手與後方的隊友。我撐住了!這就是學者‘窮追不捨’的精神,目的在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