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香港特區政府30日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署《深圳市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圖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右)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羅晃浩簽署《合作安排》後合照(香港政府新聞處圖片) |
中評社香港7月30日電(記者 盧哲)《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將於7月31日起生效,相關附屬法例亦已刊憲。30日,香港特區政府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署關於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使新皇崗口岸進展再邁一步。口岸工程進入最後衝刺階段,多位立法會議員受訪時表示,期望政府做好前期準備,確保讓市民享受創新模式的通關便利。
皇崗口岸重建項目位於深圳市福田區。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將會是香港首個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的口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六6月26日決定,授權香港特區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
國務院於7月8日批覆,訂明港方口岸區範圍,並同意港方口岸區自今年7月31日零時起啟用並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正式開通日期由粵港兩地政府商定。在獲得中央授權後,特區政府進行本地立法,為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法律基礎。《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第659章)獲立法會通過後於7月20日刊憲,並將於7月31日生效。
7月30日,香港特區政府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署《深圳市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落實港深雙方在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框架。保安局與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亦於同日簽署《關於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場地使用權協議》。
對於新皇崗口岸的有序進展,民建聯主席、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表示,這標誌港深兩地高質量融合邁向新里程。陳克勤認為,新皇崗口岸引入“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創新模式,大幅縮減過關時間,真正便利市民的日常通勤與經商往來。他期望兩地政府能全速推進通關前的各項軟硬件籌備工作,以及全方位的實地聯合測試與綜合營運演練,並就此制訂前瞻性的應變機制,確保正式通關時的車流與人流安全順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