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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在中鐵建工青島國際郵輪港區航運中心項目工地,外墻安裝工姜廣生(右一)在作業間歇接受工友送來的綠豆湯。(圖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據新華社報導,7月31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首次明確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的範圍及其保障水平,並為其維權提供了法律依據。
超齡勞動者,即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教授範圍表示,此前由於無法直接適用現行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超齡勞動者相關權益面臨法律保障不足問題,維權時也會遇到依據不明、渠道不暢、體制不順等困難。
根據暫行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超齡勞動者訂立書面用工協議,明確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協議期限、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事項。用人單位一般不安排超齡勞動者加班,不得安排超齡勞動者從事有職業禁忌等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針對超齡勞動者難以獲得工傷保險保障問題,暫行規定強調,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超齡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並繳納工傷保險費。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將超齡勞動者納入到工傷保險適用範圍,保障了超齡勞動者遭遇工傷後獲得賠償的權利。”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勞動人事爭議研究室主任黃昆認為。
退休人員再就業,還能繼續領取養老金嗎?按照暫行規定,超齡勞動者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職工醫療保險退休人員待遇繼續工作的,不改變其享受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