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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3日電/針對鏡傳媒爆料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指揮狗仔集團跟拍政敵,《鏡報》去年10月報導,檢調調查金流時發現,2021年前後黃國昌與前永豐銀總經理張晉源曾多次一起前往香港,並質疑可能與凱思國際的金流有關,遭黃國昌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判決《鏡報》與總編輯敗訴,要求移除報導,但只判賠新台幣10萬元。
黃國昌3日下午臉書發文表示,他自己沒有絲毫喜悅,“因為他們要達到的目的已經達成,付出的代價簡直笑死人。”
黃國昌指出,去年10月,《鏡報》誣指他2021年前後多次前往香港、影射他與“境外敵對勢力金流”有關,觸犯反滲透法。他是被大陸列在黑名單的人,根本沒有辦法去香港。
黃國昌說,當時鏡的總編輯無恥地拒絕道歉,還嗆聲說歡迎提告,讓法院調入出境紀錄、讓真相大白。面對這種胡說八道的垃圾報導,沒什麼好多說,直接提告。
黃國昌說,“聽到律師回報的判決結果,我沒有絲毫喜悅,因為他們要達到的目的已經達成,付出的代價簡直笑死人。”黃國昌直言,幾乎可以合理斷定,完全不會有任何嚇阻效果,未來鏡報也還是會厚著臉皮發揮其在黨檢媒三位一體中的作用。但他強調:“我絕不會就此低頭,再惡劣的政媒環境,都無法阻止人民找回公平正義、推翻獨裁暴政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