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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德維。(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20日電/馬英九基金會指控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涉財政紀律案,基金會18日發聲明要求3人小組21日董事會上提出調查報告,3人小組希望再寬延時間後,基金會19日再聲明董事會延期至27日再舉行,但也下最後通牒,說27日是“最後底限”,否則台前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會親自開記者會。此舉引發3人小組不滿,在19日晚間發出新聞稿,再度質問金溥聰的角色,反問基金會為何能限定3人小組的時程。李德維20日表示,調查過程中金溥聰確實扮演一定角色。
“但基金會已經限定3人小組27號前要完成調查,3人小組怎麼辦”,面對媒體追問,李德維表示,與3人小組無關“他們開心就好”。他進一步說明,根據財團法人法,選聘基金會董事,都是要由董事會做出決議,法律對於董事會處理程序規定得很清楚,因為到目前為止,馬英九基金會都沒有召開董事會,所以也不像基金會所稱“有增聘董事的問題”。
3人小組成員、前國民黨立委李德維(另兩人是薛香川、尹啟銘)今天在國民黨中常會前,再度被媒體圍堵,詢問3人小組的調查進度,以及對“有金溥聰角色”的馬英九基金會說法,如何回應。
李德維表示,他沒有在調查過程中接觸過“金老師(金溥聰)”,但3人小組的調查對象,有提到過程中,金確實扮演一定角色。昨日基金會新聞稿中也提及金溥聰前秘書長,因此,從某個程度上,3人小組的回應新聞稿,才會提到金溥聰。
李德維說,3人小組有自己的調查步調,絕非基金會質疑的“刻意拖延”,3人小組其實也不希望獨立調查鬧得沸沸揚揚,到此前為止都是被動回應馬英九基金會的說法。他並證實4月20日確實收到基金會提供的資料,但在訪談相關人員後,又發現其它資料,也曾為此詢問基金會人員,是否願意提供,但是相關人員當時出席3人小組會議,都有律師陪同,當事人希望再與律師討論,這就表示“確實有部份資料(需檢視),當事人必須慎重思考要不要提供”,也因資料仍不夠全面,3人小組成員又都是志工,“不是領基金會薪水”的職員,大家的行程也不見得說約就約得成。因此,才會在聲明中強調“由基金會限定3人調查小組的調查時程,3人小組是不以為然的”。
李德維並奉勸,不論是基金會專職人員,或者相關人員,應該要遵守財團法人法“公開發言行動前,請先徵詢馬英九基金會董事會,畢竟董事會才是基金會最高權力機構,而非領薪水的基金會人員(執行長也包括在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