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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寒冰酸,“曹董被打臉一次不夠,還努力爭取再打一次,難道是有抖M嗜好”?(謝寒冰臉書) |
中評社台北2月3日電/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去年遭媒體人謝寒冰爆料多張與大陸小三親密照片,曹控告謝涉嫌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經台北地檢署將照片送刑事局及調查局鑑定,僅1張無法辨識,其餘均非深偽影像,謝寒冰獲不起訴處分。曹興誠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聲請無理由,裁定駁回。對此,謝寒冰3日表示,“曹董被打臉一次不夠,還努力爭取再打一次,難道是有抖M(受虐癖)嗜好”?
綠營去年發動大罷免,曹興誠擔任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徐巧芯罷免案領銜人。但遭謝寒冰爆料,曹過往疑有大陸籍小三,更曝光兩人多張親密合照。事後曹興誠認為謝寒冰公布的照片是合成的,向北檢控告謝寒冰洩漏個資、散播不實性影像,涉嫌違反《選罷法》、《個資法》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當時謝寒冰回應,曹興誠提告代表曹自己已經承認照片就是本人,這就是他當初公布照片的目的。檢察官將謝寒冰公布的影像送交刑事局、調查局進行鑑定,除1張“無法判斷”外,其他的都沒有發現深偽痕跡,無法認定有人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偽造影像,也難認定謝寒冰有何散布謠言情事。
此外,檢察官認為,曹興誠當時是徐巧芯罷免案領銜人,從事政治活動與公共利益緊密相關。謝寒冰使用相關影像質疑曹興誠與中國女子過從甚密,屬合理評論範疇,合於《個資法》規範,因此處分不起訴。曹興誠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不過高檢署認為聲請無理由,裁定駁回。
得知曹興誠聲請再議被駁回,謝寒冰3日在臉書回應,“那些當初說照片一定是假的,說我肯定敗訴,會哭著去求他的人咧?曹董被打臉一次不夠,還努力爭取再打一次,難道是有抖M嗜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