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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乙:海外涉台遣返的國際法理與政治博弈
http://www.crntt.tw   2025-04-20 00:17:30
近年,大批違法犯罪嫌疑人被從柬埔寨押解回國。(央視新聞)
  中評社香港4月20日電(作者 丁乙)今年年3月,柬埔寨執法部門在金邊搗毀一處跨國網路詐騙窩點,逮捕了包括中國台灣省籍人員在內的190餘名嫌犯,並依據中柬雙邊協議及《中柬安全合作框架協定》,將涉案人員全部移交中國執法機關。此次行動嚴格遵循國際法中的屬地管轄原則——犯罪行為主要針對中國大陸公民,且柬埔寨作為主權國家,有權依據其國內法及國際條約處理跨境犯罪。柬埔寨外交部明確表示,此舉是對 “一個中國原則”的堅定奉行,與國際社會普遍實踐一致。

  這並非孤例。自2016年肯尼亞將45名台灣電詐嫌犯遣返大陸,至2025年馬來西亞、西班牙等國類似行動,海外涉台遣返已形成常態化趨勢。這些案例共同凸顯三大特徵:其一,犯罪行為多以大陸公民為目標,如電信詐騙、網路賭博等;其二,相關國家均以“一個中國原則”為基礎,拒絕與台灣當局進行官方接觸;其三,大陸通過《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等多邊機制,與東南亞、非洲國家建立執法合作網路。

  一個中國原則的全球共識

  台灣的法律地位在國際法上具有明確界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及《日本投降條款》均確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更以國際法形式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當前,全球183個與中國建交國均承諾不與台灣建立官方關係,國際組織亦普遍拒絕台灣參與主權國家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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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實踐中,屬地管轄原則構成海外遣返的核心依據。例如,肯尼亞內政部明確表示,台灣嫌犯“從大陸進入肯尼亞”,因此應“遣返回中國”;馬來西亞法院則以“犯罪結果發生地”為由,將電詐嫌犯移交大陸。這些裁決不僅符合《聯合國憲章》關於主權平等的原則,也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的紅色通緝令機制相銜接。

  台灣當局的困境與雙標

  面對國際社會的執法合作,台灣當局陷入“承認一中”與“謀求獨立”的悖論。一方面,其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要求大陸協助遣返,但該協議明確以“九二共識”為前提,而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這一政治基礎;另一方面,台灣試圖通過“國籍管轄原則”主張司法管轄權,卻因缺乏國際法主體地位而屢遭挫敗。

  台灣當局的“雙重標準”在近期事件中尤為突出。例如,其對柬埔寨遣返行動提出“侵害主權”抗議,卻在2016年接受馬來西亞將2名台灣電詐嫌犯遣返大陸的決定;其要求大陸保障被遣返人員權益,卻對大陸配偶實施“綠色恐怖”,以“危害安全”為由驅逐支持統一的陸配。這種矛盾心態暴露了其“倚美謀獨”的脆弱性——既依賴大陸市場維持經濟,又試圖通過政治操弄製造兩岸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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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的戰略佈局與成效

  大陸通過“執法安全合作+經濟利益綁定”的雙軌策略,深化與相關國家的協作。在機制層面,中國與東盟建立“10+1”打擊跨國犯罪部長級會議,並與柬埔寨、泰國等簽署《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形成覆蓋東南亞的執法網路。在實踐層面,2025 年中柬聯合破獲的電詐案件中,大陸警方不僅提供技術支援,更通過“獵狐”行動協助柬方培訓執法人員,提升其跨境犯罪偵查能力。

  這種合作模式取得顯著成效。據統計,2020年以來,大陸與東南亞國家聯合破獲涉台電詐案件超百起,遣返嫌疑人逾千人,其中90%以上案件以大陸為主要犯罪結果地。同時,大陸通過“一帶一路”倡議擴大經濟影響力,如與柬埔寨共建“鑽石六邊”合作架構,將執法安全納入區域發展框架,形成“安全—發展”良性循環。

  兩岸從司法協作到主權博弈

  海外遣返事件折射出兩岸關係的深層矛盾。從法律層面看,兩岸本可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建立協作機制,但民進黨當局的“去中國化”政策導致該機制名存實亡。例如,2025 年台灣法務部門試圖通過協議爭取遣返權,卻因拒絕承認“九二共識”而遭大陸抵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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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政治層面看,大陸通過“司法主權化”策略強化對台管轄。例如,海警部門在台海常態化巡航,將執法範圍擴展至金門、馬祖周邊海域,實質是對“治權”的漸進式整合。這種“執法—軍事”聯動模式,既避免直接軍事衝突,又通過法律手段壓縮台獨空間,為和平統一積累勢能。

  統一進程中的破局之道

  海外涉台遣返事件的常態化,預示著“一個中國原則”在國際社會的不可撼動。對台灣當局而言,其“外交突圍”企圖在國際法框架下已無現實路徑,唯有回歸“九二共識”,才能在打擊犯罪、保護民眾權益等領域與大陸展開務實合作。對大陸而言,需進一步完善跨境執法機制,例如推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條例》立法,將司法互助納入法治化軌道;同時,通過“新質生產力”引領兩岸經濟融合,以民生福祉消解台獨社會基礎。

  從全球治理視角看,打擊跨境犯罪需要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大陸應繼續依託聯合國、東盟等平台,推動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多邊合作機制,將“一個中國原則”與人類安全議程相結合,為解決類似問題提供中國方案。唯有如此,方能實現“打擊犯罪、維護主權、促進統一”的多重目標,為台海地區的長治久安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丁乙,太和智庫高級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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