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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台新政”的理論啟示與現實效應
http://www.CRNTT.tw   2018-05-23 00:25:29
“惠台新政”密集出台,將對台灣產生重大影響。
  中評社╱題:“惠台新政”的理論啟示與現實效應 作者:劉匡宇(北京),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作者指出,2月28日,國台辦、發改委聯合多個部門推出《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的重要體現,也蘊含了新時代的價值追求;標誌著涉台公共政策體系的初步建立;加速各個領域和產業要素在兩岸的優化流動,重塑對台工作乃至兩岸關係的新面貌、新形態;從而進一步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這一惠台新政的密集出台,也勢必將對大陸的國家治理能力、價值內核塑造和國家認同凝聚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戰。

  一、體現了習近平治國理政新思想與價值追求

  《若干措施》是習近平思想及其治國理政的理念與方法論在涉台領域的具體應用和精準施策。隨著政策深化落實和時間的推移,“兩岸一家親”和“兩岸命運共同體”將成為越來越生動、鮮明的歷史敘事。

  一是凸顯“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深化改革理念與經驗。

  《若干措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具體實踐。十九大著重強調要“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並將此論述寫入黨章,《若干措施》也充分體現這一要求。在十九大後僅4個月左右時間,大陸就整合出31條最新惠台政策措施,令外界驚訝的行政效率和開放程度充分體現了各部門的高度協同。未來開放台資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的推進,對不同部門的協作水準就提出了更高要求。事實上,《若干措施》由31個部門群策群力、共同推出,充分體現了大陸對兩岸交流合作與台灣同胞切身利益的高層次、全方位關切,以及自上而下的強大動力。《若干措施》廣泛涵蓋多個單位和領域,突破了既有的部門界限與政策壁壘,體現了更高的政策權威性,其協調溝通機制也為今後的政策落實起到示範作用。今後,中央各部門、各級地方政府在推行公共政策時,都要考慮對台工作的內容。由此,“兩岸一家親”、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將從理念轉化為具體的政策措施。

  二是內容廣泛深入、直切實際,是充分調查研究的產物,體現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

  習近平著重強調:調查研究是謀事之基、成事之道,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若干措施》也是這一方法論的結晶。“31條”言簡意賅、直切實際,條條有的放矢,句句言之有物。許多台商、台生、台胞和涉台研究者都欣喜地發現,其中不少措施均精準定位一些實踐中長期受到基層關注並亟待解決的問題,有的則是來自於大陸地方政府的政策創新和政策實驗。有台生表示,其之前在大陸的學習、生活的確遇到過一些麻煩和障礙,例如因台胞證號碼與既有系統不符合,或國家政策尚未開放而錯失參與國家項目研究、支教行醫,或是註冊人才招聘的機會,遺憾之餘,也難免有隔膜之感。

  事實上,在兩岸經濟社會融合開啟階段之時,已成為大陸經濟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的台商群體,以及數百萬常年在陸的台胞群體,都面臨著從個體發展到轉型升級的深度融合挑戰。此次《若干措施》談及“同等待遇”時,經濟與民生領域並重,所提措施具體、實在且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精準定位“台灣基層一線和青年一代”,既兼顧老問題,又面向新情況,其基礎是相關部門前期的常年積累與系統調研,顯示大陸對台灣同胞利益關切的廣泛瞭解,以及對島內社情民意的深入調研。這個在更大層面上落實“兩岸一家親”的具體作為也說明,大陸對台工作已從政策宣示階段發展到執行操作層面。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措施從對每個個體的關懷入手、從深層次著眼於解決台胞融入大陸的“瓶頸”難題,即包括衣食住行、個人全面發展和身份認同轉換等各方面的不平衡、不適應,合乎習近平 “經濟發展的終極目標是以人為本”的論述。可以預見,正如一批批台資企業在改革開放的歷史洪流中飛速成長一樣,“兩岸同圓中國夢”和“兩個一百年”目標的歷史進程也將成為新一代兩岸中國人共同的人生舞台。

  二、落實十九大報告涉台論述中“惠台”精神的具體要求

  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互惠,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若干措施》是這一精神的具體實踐。

  一是“同等待遇”彰顯大陸對台胞的充分信任與高度期許,是“兩岸一家親”的真正體現。

  《若干措施》的一大主題是面向廣大台商、台胞落實“同等待遇”,在更廣泛的資本與人才交流中實現高水準的“兩岸一家親”。其一,在個體層面,例如提出在台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請金融從業資格時,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台灣教師來陸任教,其在台成果可納入評價體系,這種信任必將讓更多台灣專業人士堅定決心,來大陸一展雄才。其二,對於廣大台資企業,圍繞國家重大行動計畫和重點研發專案,提供同等參與機會。例如,開放參與包括“一帶一路”、“中國製造2025”等大型基建計畫及參與政府採購,邀請其加入作為改革攻堅戰場的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此前,台商很難打進大陸官方的招投標和採購體系,或者參與並購、入股國企。這些曾經“外人慎入”的敏感、關鍵領域突破性地向台資放開,讓不少台商為之雀躍。他們在島內面臨機會逐年減少的困境,而今則有機會成為“一帶一路”建設的承包商,或參與潛力巨大的能源市場。這反過來也會加快國有企業以更市場化的方式參與競爭並提高國有資產回報率。今後,台資企業不僅能分享國家發展機遇,還將為國家的進步作出貢獻,輿論預言,這將是“‘兩岸一家親’的最高境界”。

  二是以兩岸文化融合促進心靈契合與“兩岸一家親”。

  30年來,兩岸在社會文化交流聯結形成了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格局,但文化合作仍大有可為。其一,鼓勵兩岸共同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的涉台論述和文化論述中提出,要從認同高度推動兩岸共同弘揚、創新、提升民族文化的內聚力、影響力,促進心靈契合。《若干措施》也相應提出,鼓勵台胞參與多項中華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海外文化品牌活動,鼓勵兩岸文教機構合作開展中國文史、民族等領域的研究和應用,為兩岸同胞攜手構築中國精神、中國價值,提供了可行路徑。其二,為兩岸文化產業融合發展提供機遇。《若干措施》因應十九大推動文化事業產業發展的要求,提出全面放開對台灣影視劇和演藝從業者的引進及兩岸合拍影視劇的限制,簡化台灣圖書進口的審批流程,讓兩岸業界倍感震撼與欣喜。台灣的影視劇等文化產業“西進”20多年來,大陸已逐步放開對其人員及投資比例、大陸元素和申報費用等的審批限制,新措施則讓兩岸影視產業合作與市場開放達到空前的程度。對於昨日曾輝煌燦爛,而今卻因市場、資本和格局的結構性限制而走入死胡同的島內影視市場而言,共享大陸市場成為了復蘇契機,也必將帶動台灣文化人才的“西進北上潮”。其三,促進兩岸教育領域接軌。《若干措施》還大幅放開國家文教基金專案、發展計畫、文化獎項等對台灣同胞的覆蓋,並鼓勵台灣教師和醫學專業學生、醫師來陸任教、執業。近年來,大陸不斷提升的科研教學條件、學術研究資源,以及穩定進取的社會環境吸引了不少台灣學者來陸發展。新措施將延續既有政策方向並使之具體化,例如推廣福建省招聘台灣教師的經驗,可望催生新一波群體規模的“西進”效應。不少台灣師生也認為,他們在陸學習、任教,無論花落何處,都將提升台灣青年的競爭力和台灣高教科研水準;也能在學術評判體系的開放對接中,增加兩岸文教以及學術價值觀的交流融合。

  三、對涉台公共政策與兩岸關係治理體系的啟示

  《若干措施》標誌著涉台公共政策體系的初步建立,以及對台工作路徑與思維的創新發展,也預示著統一進程中,兩岸關係治理體系的基本脈絡,醞釀著大陸對台工作的一次範式變遷。

  一是涉台公共政策的體系化昭示兩岸開啟“事實統一”進程。

  十九大明確將“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內容,這也對涉台領域的治理能力和政策水準的創新提升提出了要求。《若干措施》不但涵蓋多個政策領域,還包括了對台灣居民開放大批專業技術和技能人員的從業資格考試目錄,初步形成了一個政策工具箱。有學者指出,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戰略指針和頂層政治安排下,大陸多個公權力部門和央地各級別政府,在集中統一領導和積極分工協作下,在經濟社會文化層面進行可持續的對台公共政策框架的建構與實驗。由於這個政策集群涉及國家發展與國家統一的公共利益,具有促進兩岸融合發展和人民福祉的共同目標,由多個公權力部門協同制定、公開發佈,因而可被稱為“涉台公共政策體系”。這一體系既包括中央政法各部門之間的橫向協調,也包括自中央到地方政策配套的縱向結構。與歐盟成立和兩德統一經驗不同的是,這一體系事實上是因應兩岸長期分離以及島內外多種干擾變數交織,在台灣問題的複雜度和性質存在“質變”可能之際,將未來國家統一後的“融合式公共政策”提前到統一前實施的戰略舉措。從而開啟兩岸“事實統一”的進程。

  二是涉台公共政策和對台工作路徑的創新發展將為兩岸關係注入新動能。

  其一,《若干措施》的意義不僅在於經驗彙集,涉台政策體系的形式和內容均深刻體現了大陸對台工作路徑的新思維、新突破。例如:從所謂“局部惠台”、“間接惠台”轉變為繞過台灣當局和所謂的“中間人”、“買辦”,直接面向並普惠台灣民眾的“單向式融合”、“全方位惠台”;突破了“在大陸”與“在台灣”的界限,讓台胞在島內也能參與大陸經濟社會文化建設,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突破了兩岸關係傳統上的“統獨”糾纏,突出兩岸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豐富了兩岸關係的內涵與外延。其二,這些新的理念和做法必將持續影響乃至重塑兩岸關係的面貌與結構。首先,打破了目前因蔡當局頑拒“九二共識”導致兩岸官方往來中斷後,兩岸整體交流的停滯和僵局;其次,以大陸軟硬實力引領台灣的發展方向,包括擴大大陸影響力的對台輻射、加速將台灣的資本及人才要素融入大陸經濟和社會體系,從而為“反獨促統”和“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提供政策保障,為推動國家統一進程提供持續動能;再者,即使兩岸最終統一後,完全消除差別與矛盾也是不合邏輯的。因此,這一政策體系必然需要動態發展、與時俱進,也將延伸出大陸對統一後兩岸治理模式的創新討論。大陸對台工作正在醞釀著範式變遷,也將開啟兩岸“事實統一”的進程。

  四、大陸深化“磁吸效應”將削弱台獨根基,擴大兩岸融合利基

  《若干措施》頒佈後,其所涉及的台灣各主要行業都迅速作出了市場和社會反應。可以預見,不斷推陳出新、貼近實際的惠台措施不但直面台灣民心,也將深刻改變多個產業的面貌和結構,加速島內資本、人力、技術等各要素與大陸市場和社會的融合發展,也在客觀上削弱台獨多年來的物質基礎。

  一是加速電子資訊等高新產業向大陸集群遷移。半導體產業被稱為台灣“經濟命脈的根”,是台灣經濟一度起飛的支柱性產業。在民進黨重奪台灣政權之際,大陸也改變了在半導體產業上對台灣的輸血和讓渡政策,開始在這一領域真正發力並成立千億基金,確保半導體產業的升級、騰飛。不到3年時間,半導體產業鏈中前端設計和封裝測試的部分,大陸已迅速追上台灣。與此同時,紫光等大陸企業謀求進入台灣市場,台積電、欣銓等半導體企業在大陸設廠,也對台灣半導體產業中高端人才形成了強大吸引力,前聯電執行長孫世偉、晨星半導體創辦人楊偉毅加入中國大陸的紫光集團,華亞科有上百名工程師集體跳槽到紫光集團入股的長江存儲和合肥長鑫。

  而與半導體產業緊密相關的、基於互聯網和高新技術的高科技新興產業也存在類似趨勢。3月8日,鴻海子公司富士康工業互聯網(FII)的上市申請在大陸證監會“光速過關”,而此前,2017年7月,鴻海子公司鴻騰精密赴港掛牌;10月,全球第二大印刷電路板廠商臻鼎,也切出子公司鵬鼎在深圳上市。由於鴻海和富士康在兩岸的重要地位,兩岸資本市場落差帶來的連鎖效應,恐將涵蓋兩岸資本、技術、業務、人才、乃至產業鏈的整體性轉移。未來,兩岸資本市場的規模和本益比落差,不但可能衝擊鴻海對FII的主導權,也可能通過更高的員工配股吸引鴻海員工在大陸就任。而鴻海自稱,赴陸上市是“因應大陸網路通訊及雲計算市場的快速崛起,拓展大陸相關產業市場”,其投資計畫涵蓋傳統的電子製造業到5G、物聯網、智慧製造、雲計算和工業網路平台構建等新經濟領域,這不但符合大陸“十三五規劃”的產業發展方向,也與台灣急於推動的產業升級高度重疊。《若干措施》的出台勢必加速這一產業轉移趨勢。畢竟,台灣電子資訊產業出口占比近四成,可能的“產業空洞化”危機,將是對施政無方、舉步維艱而將政治合法性託付於意識形態鬥爭和“產業升級、就業復蘇”的蔡當局,以及長期以來被“親綠”台商滋養的台獨力量,形成沉重打擊。

  對此,有台媒責怪大陸新政將淡化台商與台灣的連接,弱化台灣股市的國際地位。但事實上,正如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所言,台灣經濟和政治上的結構性問題才是台商用腳投票的根本原因。蔡當局對台灣經營環境惡化、“五缺”等問題束手無策,反而受民粹裹挾“把資方當敵人”,再加上“新南向政策”不切實際、緣木求魚,勢必加速台灣大型企業“西進”的腳步。從鴻海的角度來看大陸,宏觀政策有“中國製造2025”和“一帶一路”、高本益比的股票市場、雄厚的投資市場、全世界最大的消費市場及第二大經濟體、同文同種的經營模式、相對便宜的人力資源,再加上《若干措施》的催化,登陸是郭台銘的必然選擇,也是絕大多數台灣企業的必然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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