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 
大膽思考 兩岸能否達成和平協議
http://www.CRNTT.tw   2008-11-16 00:38:29
 
  當胡錦濤接受“一中各表”,兩岸關係發展確實往前走了一大步。從中國因內戰造成兩岸的分裂分治觀點來看,“一個中國,兩個政府”的模式是比較合理的。相互承認,並尊重這一個現實,雙方的合作、融合才有可能。

  兩岸間的“一中問題”,就像亞中所說的,是無法擱置的。兩岸想和解,“一中問題”祗能擱置一時,不可能永遠擱置;若勉強予以擱置,則台灣內部的統獨問題就會沒完沒了!而且具有分裂思想的人會愈來愈多。還好大陸及時制訂了一個“反分裂國家法”,劃出不惜使用非和平方式制止“法理台獨”的底線,表明維持現狀的態度。有人很反對,我倒是很歡迎,因為大陸終於承認中華民國政府存在的現實。過去是“促統”,現在是“反獨”,大陸認知國家統一不是一蹴可及,必須不否定中華民國政府存在的現實,才能和平發展雙方的合作關係。

  “反分裂法”中也說得很清楚,祗要台灣不搞“法理台獨”,就不會動用武力,也間接承認中華民國政府存在的現狀。但“一個中國原則問題”一定要解決,如果不能得到雙方均可接受的合理解決方案,雙方合作的關係是走不下去的。

  不可能訂一個包山包海的大和平協議 可先易後難簽一些互助合作的協議

  安國剛剛也說,不可能先訂一個包山包海的大和平協議,然後才再一步一步簽各別的協議;陳雲林也說得很清楚,互信是要慢慢從交往的過程中建立起來的;亞中也說,橋愈多愈好,有共同利益的協議多了,雙方人民自然就不想要打仗了。

  最近有一篇文章談喬治亞(格魯吉亞)衝突與美俄關係。由於美俄爭奪勢力範圍,雙方鬧得很不愉快,如果不是過去冷戰末期和解年代所締結的諸多合作協議,則很可能因此恢復到舊日冷戰時期的對立狀態。所以我的看法是,兩岸如果想終止敵對,避免衝突,就要接受季辛吉的“連鎖理論”。像歐盟一樣,多做些兩岸“搭橋”工作。像兩岸電腦規格統一、兩岸農業交流合作、兩岸人民海外急難救助等等可先做,進一步促進兩岸的合作,建構一個不易分割的共同體。

  德國模式不易學 韓國模式可借鏡

  最後,我認為有關兩岸關係的改善,德國的模式不太容易學習,韓國的模式可以借鏡。這幾年我一直在研究韓國問題。有人認為,東方是農業社會,靠天吃飯,重視原則,不易妥協,越南以戰爭方式解決國家統一問題就是顯例;而西方是個商業社會,有共同的基督教信仰,較易妥協,比較務實,故兩德可以和平解決國家統一問題。

  六、七年前我在羅馬時,義大利就有人研究韓國統一問題,發現南北韓都追求國家統一,在統一前,雙方都接受“一國兩府”的現實。南韓的政策是“一個民族,兩個制度、兩個互不隸屬的政府”;北韓則採取“一個國家,兩個制度、兩個政府”的政策。兩岸想要和解,我覺得或可借鏡兩韓的經驗。

  1953年7月27日韓戰交戰各方簽訂停戰協定,先結束敵對狀態,至於南北韓雙方的和平協定,則迄今尚無進展。我覺得我們或可參考韓國模式,相互平等(不是對等)相待。

  陳雲林說:“……先經後政,循序漸進,兩岸和解休兵議題,祗有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尋求解決辦法”。前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薄瑞光也說兩岸關係可以分為三個階段來處理:第一處理包機問題,第二討論經貿合作,第三談和平協議、減少軍事威脅、參與國際組織等等。

  大陸、美國都希望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邱先生提出一個綜合性的協定,恐怕有難度,但是我十分樂見,台灣內部、大陸內部、兩岸之間、大家都來談,等到最後兩岸領導人點頭,就會水到渠成了。謝謝!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