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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傑:適應新形勢 創新“九二共識”
http://www.CRNTT.tw   2015-04-27 00:33:50
成功大學政治系暨政經所教授周志傑
  中評社南京4月27日電(記者 黃博寧)成功大學政治系暨政經所教授周志傑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回顧與展望研討會上發言表示,要對“九二共識”進行創新,使其適應新形勢,並催生兩岸關係繁的和諧願景。

  周志傑指出,兩岸和平發展格局可能出現拐點的新形勢,兩岸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進一步探討能對彼此政治定位難題達成共識或諒解的創新論述,便顯得急迫而必要。亦即雙方應逐步達成如何看待與規範當前彼此政治定位宇內外部互動的共同認知,或至少成為雙方面對政治難題所能依循的一種原則性默契。
   
  是故,在九二共識及其累積經年的兩岸互動機制上,國共商談“九二共識升級版”的目標,應是和平發展現狀下適合彼此在內外部互動中所需的政治定位。具體內涵則是依據雙方現行規定並回應台灣民眾的需求,形成以“九二共識、求同尊異、治權共存、主權共享、共同締造、兩岸和諧”為理念方針,“共有、共治、共享”為操作指標的“兩岸關係和諧願景”,以逐步凝聚兩岸社會互信,邁向兩岸一家親。一方面確立當前兩岸既非國與國的國際關係、亦絕非中央與地方的主從關係,而是對等而不對稱的雙邊關係;二方面探索兩岸處理主權零和困局的方法、推動和平發展的制度化,更隱含對等協商共構兩岸民眾合意之未來中國的可能性。

  (一)從獨有到共有:九二共識外部化

  周志傑指出,兩岸以九二共識為原則,雙方依各自憲法“互不分裂主權、互不漠視治權”,並以此尋求“承認彼此治權、共享對外主權”的合情合理之道。兩岸在外部互動上將“中國”還原為兩岸共有的中國,在國際交往上共享“中華國家性”,並在多邊組織形塑對等而不對稱的身分及權義地位,共有“中國”的具體論述為,兩岸主權重疊,依各自憲法互不視彼此為“他國”,將各自國際交往行為,視為內部“治權”分享的外部延伸,“主權”並無分裂之虞。在具體操作上,將目前台灣以“實體”參與多邊組織所積累的個案加以通案化,形成“實體模式”。以APEC與WTO的模式為參照,在欲參與的組織內,以通過決議、類比既有成員類型或增列參與類型的方式,讓台灣成為具個別的締約方地位的成員,以利參與組織內多邊立法與議事的審議與表決,大陸則維持其既有會員體的權義。如此,法理上符合九二共識論述;操作上以“屋頂”論述解決台灣的定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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